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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能再重新分割颁发土地证吗

土地证能再重新分割颁发土地证吗 82年我浙江省东阳高中毕业,外出油漆打工。84年,我家原有老屋二间半,我以新立户取得66平方土地。因我在外打工,父亲(退休工人、居民户口)在填土地使用证表时,却以母亲的名义,将父亲,哥哥(顶父亲的职,变为居民户口至今)和我四人填上,我在外也不清楚没在意。认为只要有地批来就好。
   84年底丈量屋基,全靠我在外承包项目打工挣得钱造房子。那时哥哥月工资27元,自用还紧张;父亲退休工资也很低,81年退休时工资57元左右。以后造房,罚款办证等全由我的名义处理。办土地证时,因填表时是以母亲的名义,父亲搞了一份假分家协议才办好的。
   由于种种原因,父亲以母亲的名义,哥哥将我告上法庭7、8次,说新房他们全有份,以前几次他们都输了,这次法院判父母有份,哥哥无权。父母亲老房子有土地证,新房子还能再办土地证吗?新房子的土地证能分割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651870……(江西)
提问时间:2011-06-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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