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上海 二手房买卖 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 以那个为准
上海 二手房买卖 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 以那个为准 上海, 先签了居间协议, 约定送空调,电视,洗衣机,等电器和家具。然后过了几天,签订了买卖合同,在附加条款三约定交房时包括设备-固定设备,装饰-保持现状。仔细看过居间协议,没有说其效力大约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体没有提及居间协议。 想请问:1)固定设备具体包括哪些?2)如果发生冲突,以哪个为准?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anxia……(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5-10-22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