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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

是否合理 本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一在编员工提交辞职申请去另一外企工作,此外企开具介绍信要求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但本单位惯例办理辞职手续的不给开具此种介绍信,只有办理调动才给开,请问我单位此种做法是否合理,如合理法律依据为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Dd3502(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1-06-22 16: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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