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车祸医疗费用中一多半医药费为非医保用药,我该如何维护权力
车祸医疗费用中一多半医药费为非医保用药,我该如何维护权力 2009年4月22日晚10点,我老公开出租车路过焦作市武陟县聂庄,当时天下着雨,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撞倒了岳小刀,我老公赶紧拨打了120,但由于天黑下雨,救护车找不到事故位置,当时伤者已昏迷,在本着救人为第一的情况下,我老公把伤者送进了91医院(原160医院),并及时交付了住院费用。后经武陟县事故科处理,由于事故现场未能保持原状,我老公承担全部责任,共赔付对方11500元。
伤者出院,双方手续全部办妥之后,我将相关材料送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在一期审理时,发现伤者的住院费用共7008元,其中的4680多元医药费用都不在医保之列,保险公司说无法赔付这一费用比例,这样的话,这4680多元需要我们自己承担。
这些天来,我多次打电话向91医院医务处询问,为什么医生在用药时不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呢?医务处马助理告诉我说,没有人对医生说这起出租车引起的车祸是有保险的,所以按自费登记,还说住院费用是伤者自己支付的。听了他的答复,我一下就懵了。事故当天晚上,我老公把伤者送到医院时就先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又补交1000元住院费,在事故科处理完毕后,又按要求先预交了8000元的费用供伤者住院使用,这些实际情况都有人证实。我不明白的是,医生明明知道是因车祸进的医院却还使用医保之外的用药,难道医生真的不知道出租车是有保险的吗?我更不明白的是,在医疗保险如此普及的当今社会,医生难道不会优先考虑车祸是有医保的吗?即使他不敢肯定,难道不能问一下吗?(或许我这样要求医生有点过分了)
这4680多元对富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对这个医生来说或许也不算什么,但是对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辛辛苦苦靠力气吃饭的人来说,是我们一家老小大半年的生活费,是我不吃不喝大半年才能挣到的工资啊!国家提倡让车主买保险,不就是为了在出现意外的时候,能够减轻车主一些负担吗?开车的人都知道,车祸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我们这些靠车吃饭的人来说,车祸意外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我们响应国家的号召,购买车险,因为我们害怕这难免的意外使我们损失掉几个月的辛苦钱,甚至失去赖以生存的车子。可是我没想到,这次的“意外”却是发生在这家医院的这个医生身上。出了事故,我们没有推卸责任,按照国家规定,我们进行了赔付,该做的我们都做了,可是为什么到了我们这里,却遇到这样不公平的待遇?我们没有什么奢望,只是想使自己的损失尽量低些,可为什么这么难?
几天来,家里老人因为这件事天天唉声叹气,我们夫妻俩也是寝食难安。我觉得我们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我只想通过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是我又不知道怎样去做才能讨回这个公道,所以我想起了媒体和网络,希望大家能给我们出个主意,如何才能使我们被公平对待?也希望这次事件,能给已经或将来会遭遇同样事件的车友们提供一个参考。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fx121……(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09-08-02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