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赔偿问题

关于劳动赔偿问题 我于2003年10月23日进入一家韩资企业工作至今,现在公司的业务不好,公司进行重新变更生产,公司以我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再和我续约合同,而且补偿我4个月的工资,理由是从新劳动法出台开始补起。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从用工之是补起还是从新劳动法出台之日补起,望尽快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OUL(广东)
提问时间:2011-06-21 09:1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 广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 深圳

于洋律师

广东 广州

谭海波律师

广东 东莞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惠州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已帮助 81513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已帮助 2882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已帮助 295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惠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