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
公司的补偿方案不合法,对于不愿意去东莞的,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不以08年为限,按照入职至解除合同的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合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1、公司往市外搬迁,员工不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现在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
如果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不愿意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吕助理解答)
1,公司的说法是不合法的。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