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申请执行人现在可以就依据法人人格否定原则对股东进行进行诉讼吗
申请执行人现在可以就依据法人人格否定原则对股东进行进行诉讼吗 先感谢帮助我的人! 申请执行人拿到:7000了!
但情况又出现了!请你提出高招,我想清楚我现在是否可以对股东直索.
注册5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在2008年度被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劳动仲裁万余元时发现,公司不在营业执照上面的住所地了,且长期不去变更新住所地,申请执行人只好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分局当官的近期答复:在电脑上锁死了,即该公司(3.1-6月30号)年审不了了,吊销营业执照
但吊销执照,申请执行人被工商内部的人说其“钻牛角尖”
申请执行人对工商所的人说:按公司法持续六个月不营业的,工商法有条:企业末参加年检,而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末办理年检的企业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末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所的人说:申请执行人钻牛角尖,工商内部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不是这么容易的,时间得二个年审度...就是过了二年没参加年审的才吊销,申请执行人想估计原被执行方公司也不会去年审了,
问1.现在在拿不到工商出示吊销证明, 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按照《公司法》第十二条去法院起诉,否定法人人格地位,叫那个占:90%的股东(实质控制人)偿还:
2008年5月生效的劳动仲裁余下债务(主债权5000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吗?
2。法院会对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的请求会进行支付多少的比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waf66……(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09-07-31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