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
从此份《执行裁定书》看,你认为法院可以拒绝破产申请债权人不向企业法人发出通知书吗
从此份《执行裁定书》看,你认为法院可以拒绝破产申请债权人不向企业法人发出通知书吗 债权人原是企业法人的职工,但已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经法院裁定仲裁发生了法律效力。。。。
为此,法院可以:不向债权人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通知书吗,请注意了,〈〈执行裁定书〉〉里说明了尚末执行到:几仟元?破产的界限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认为可以,因为已经强制执行一年多了,企业法人还是没有清偿,你认为呢?法律依据是?
证据是:《执行裁定书》及生效的劳动仲裁
请看中止执行《执行裁定书》里的内容。。。。。。
除此之外,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申请人反映本案其已经拿到7000元,至此,本案现已经执行到款项:7227元。尚末执行到5319。74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af66……(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09-09-11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