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户主是男方爸爸,婚后,女方一人将房子贷款一次性付清,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1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
2如果离婚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分割
1,可以要求加名,若加了名,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女方是否能加名,这是你们之间协商的结果,但一旦加了名,若双方离婚,就会按房产证上的份额来分配。
1、可以,视同是公公将房产赠与给儿媳,可写两人的名字。
2、在公公未排除儿子享有或儿子儿媳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中儿媳拥有的房产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若没有约定分额的,对半分.
完全可以的
可以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