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8月2日入职一家公司,按公司要求试用两个月,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我8月2日入职一家公司,按公司要求试用两个月,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我8月2日入职一家公司,按公司要求试用两个月,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然我9月21日递交辞职报告,于28日离职。我按正规程序告知了公司,现在他们却说我没有交接好工作,没做满一个月,不给我发薪资,后面经过多次联系说只给我按天数计算薪资来发放,计算的是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时间不算,这样合理么?并且扣除福利补贴,但是第一个月试用发放的薪资跟福利都能够按承诺发放。如果我前往劳保局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10-12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