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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的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的补偿 情况:我是02年12月9日进入本单位的,在06年3月3日和公司签订了第一次劳动合同单位办理了医保、社保。02年12月至06年3月这期间公司都没有和我签订过劳动合同,2011年6月30日我的合同到期。目前我也还在岗。我已于07、08、09、10年连续签定了四次一年期合同。我在2011年5月26日交了合同到期后不现续签劳动合同辞职申请。我想咨询的是: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公司给补交02年到06年的社保吗,给还可以得到公司的补偿吗?我能从公司得到哪些我应该得到的了?谢谢各位律师朋友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ghajx……(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6-15 12:5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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