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只上班,被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如何计算?

只上班,被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如何计算? 试用期内只上班9天,公司以人手过多为由,口头通知我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代通知金是一个月吗?
赔偿金=通过9天的工资算出月平均工资×0.5×2,(0.5是指半个月的补偿金,2是指补偿金的双倍作为赔偿金),这样算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jc_m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0-10 11: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