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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维护个人权益劳动、医疗、社会保障

维护个人权益劳动、医疗、社会保障 本人在一企业单位工作现已工作七年,在工作的第3年时由于工作环境不理想加上有人无端在背后恶谣中伤,导致身心疲惫长时间心理郁闷想不通,最后患病经医院检查得了精神分裂症,
为了这病现在没有和单位直接说明得了该病,精神病药吃了好几年,虽然还在工作,但是经常情绪不好,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个人权益上应该如何维护,单位是否会解除合同?
如果我就医看病,单位应该怎样负责?请律师给我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ss132……(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12 18: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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