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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怎么维护劳动权益?

怎么维护劳动权益? 我是2011年2月15日应聘到公司,通过7天的无薪见习期,2月22日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合同签的是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后才给买保险。4月11日公司要我马上调到郊区去做一个我不熟习的岗位,这和合同上的岗位和地点都不一样了,我说不接受,公司说这是规定,如果不去就按旷工处理,请问这合法吗?因为担心旷工太久把我工资扣完了,15号我去找公司办理了离职,理由是不接受调动。办完后公司又说工资结算要3个月后才给发。但是3个月后也不知道能拿多少呀,如果他们又找理由克扣工资,到时我怎么办呢?另外每个月扣的风险保证金要6个月后才发,请问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YUN(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1-04-1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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