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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今天主动辞职,我是今年3月份入职,当时老板说实用期过后就给交社保,我在4月份转正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的社保一直没交,今天辞职的时候,老板给我说劳动法中有企业可以缓交半年的规定,他的意是这三个的社保他就不给我交了,我想知道劳动法中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他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如果他硬是不给,我找劳动仲裁会不会得到帮助?另外,我能不能要求他以现金的形式给我结算社保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花儿之蓝(河南)
提问时间:2009-07-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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