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被出租车故意反复撞人受轻伤责任如何认定、?
被出租车故意反复撞人受轻伤责任如何认定、? 9.27上午乘坐出租车去丈人家过节送礼、因司机没送到地方、妻子与司机发生口角。下车后、司机边倒车边骂人、我正要向司机理论、司机启动车加速将我撞飞昏厥(行驶距离15米左右、中途并无刹车、减速、转向行为)并将一老太刮倒。妻子欲上前扶我、司机又对准妻子撞去、妻子随手捡了块石头、惊吓中向车挡风扔去、车仍无减速被妻子躲开、因当时围观人太多、司机见状直接调头走了。我们报警后、警察到场告诉我们、司机也向他们报警(原因是因为我妻子对其扔石头、他躲让中误将我二人撞伤)
现在我被医院检查为脑震荡并伴有多处软组织挫伤、老太右腿大腿骨骨裂。
现在派出所并未对我二人受害家属进行笔录、直接由事故大队一位X警官接手。因一直无人理会妻子去电询问X警官接警受理进展、被告知这属于交通肇事、并不属于故意伤人、单方面听从撞人司机一人之词。接警50小时内竟然没有向我们做笔录这合理吗(据说撞人方应该找关系了。)?
碰到这种事情应该怎样处理才会对自己起到最大的保护作用、对方的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是否属于故意伤人或其他?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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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fy_jms(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9-29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