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故意伤害 车主负连带责任吗?
1、我认为应当算是在从事雇佣活动。2、应当属于。3、有一定的联系,起因是因为拉客服务产生的纠纷,后来发生动手伤害。首先民事应当由雇主赔偿,赔偿后可以依法向雇工追偿。
你可以直接起诉侵权人侵权责任,但就你朋友的这种情况看,侵权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你们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或将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你朋友第二辆车是一运输合同关系,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怎么选择诉讼建议你找律师洽商,争取最大权益。
你好,这是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致人重伤是刑事责任,应该与车主无关系。罪责自负。应该追究责任人的犯罪行为。
雇佣关系的话,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不负连带责任
应由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我同意你想问的1,2点看法,但他与履行职务没有内在联系,是一种个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过司机所在公司存在教育管理和用人考核不当的问题也是该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造成失明的后果应该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你的朋友与被告人并未形成乘客运输合同,故被告人伤害你朋友的行为,不是从是雇佣活动,也不是职务行为。如果你的朋友已经坐上另一出租车后受到的伤害,可以考虑要求另一出租车的出租公司和司机承担相应的赔偿场责任。
车主不负连带责任
你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司机索赔。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你好!
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北京律师祝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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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