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怀孕以后公司要求在指定医院开具病假条合理吗?
怀孕以后公司要求在指定医院开具病假条合理吗? 您好,我老婆现在怀孕6个多月,之前一直在家门口的县级人民医院产检,开病假单。现在公司规定说病假只接受省妇幼和市妇幼医院的,不接受我的病假单。可是由于两家医院人比较多,离家较远,而我老婆去检查不方便。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如果公司以此为由不承认我的病假,和我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在仲裁的时候我该依据具体的哪条法律法规予以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y5054……(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9-29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