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闸北区动迁安置进户问题
闸北区动迁安置进户问题 闸北区长安路2011年的时候的开始动迁,第一次由于家庭纠纷,在拆迁安置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没签成,此户口情况如下:我妈,我外婆,和我妈哥哥的儿子(三个人),2013年我外婆去世了,没多久第二次动迁又启动了,安置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妈签了一套闸北市区的小两房,她侄子签了两套浦江镇的两室一厅(他的父亲也就是我妈的哥哥他以前是插队落户的)退休后想把户口报回来,之前母亲和外婆都没有答应给他报。他说动迁组表示国家有政策他有补偿的,还说外婆去世的份额他也有份。问题是外婆在去世前是脑出血植物人长达八年,一直是住在我家由我妈和我父亲全力照顾,街道里都有证明,他从未尽过赡养义务,没有来看过年迈卧床的老母亲,更没有出过一分钱,连老人去世的丧葬费一毛钱都没有出过,但是在动迁的事情上他说老人的份额他也有份,动迁组还帮着他说这作遗产的。
我请问:老人去世租赁房也作遗产??我妈的侄子一个户口签了两套住房,动迁组说这不管我们的事,但是后来我妈去进户的时候他签了两套房的缺口部分我们也要承担,其实就是想占老人的份额。其实我妈的诉求就是拿套房子就走人,不要贴钱了,为什么两套两室一厅的差价要我妈来贴呢?平时我也看新老娘舅,听张玉霞律师说过,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上是作少分或者不分处理的。现在动迁组迟迟因费用缺口不让我妈办理进户,协商多次未果。想请问一下各位专业人士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kea08……(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5-09-28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