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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动迁安置问题

动迁安置问题 各位律师,本人在公租房动迁安置中,由于动迁人非法引进三人,为此诉讼,竟遭到二审败诉,亲身体验了我国司法的黑暗。现在无奈将要进行安置利益分割。
    承租人在拿到三套安置房以后,先后出售两套,且均已过户。本人想请教各位老法师,我如何可在利益分割中保障自己的利益。
    我想要求法院将最后一套房判给我,本人补贴安置款与该房的差价,或者将这三套房按当时市场价与我的安置份额计算,给我钱款,这两种方案,法院会支持哪一种?我可以同时提出这两种方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y530……(上海)
提问时间:2015-07-2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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