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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教一下。
我想请教一下。 对于这个案例,我觉得被判处死刑的人有些冤枉,(上诉人孙小计、杨福寿、程辉、张俊、程吉祥、陈金升、张全顺所提上诉理由经查,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采纳。)杀人的人是谁有理有据,那没杀人的人为什么要判处于死刑?
(上诉人孙小计、杨福寿纠集上诉人程辉、张俊、程吉祥、陈金升、张全顺和原审被告人李勇等故意持械伤害他人)那么上诉说孙等人所提上诉理由经查,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孙小计杨福寿纠集上诉人程等就有法律依据了?
那么对于孙 杨等人的坦白应从宽处理,如果死刑的话,他们承认了是死,不承认的话是死吗?这是从什么角度出发的?而且孙同意给予受害者赔偿,况且孙也是受害者,起因是因为马坪头村百姓不同意在此开矿,并惹闹是非,就算不管起因如何,那杀了人的人是谁?而且为什么要驳回其上诉?
我觉得此案太过于站在受害者一方,而草率结案,不具有绝对的公平性。
请问 孙在此案中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况且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而且这件案子有杀鸡儆猴的效应,因为97年刚刚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并生效。我认为法律应该绝对公平,对于此案我觉得判决好像太过于注重受害者那一方,并且害人者不是那个用意,虽采取了非法手段,但如果真的要公平,还应对执行者严惩,没有执行者哪来的指挥者?孤掌难鸣。
所以我觉得死刑都已经判过了,估计人现在都已经不在了,我希望律师能给予一个公正并绝对公平的答复。
我这样的看法法律给予承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壮志在我胸(山西)
提问时间:2011-06-02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