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关于违约赔偿条款的问题

关于违约赔偿条款的问题 一个合同含税总价格是RMB5808。

赔偿条款要求:
任何因供方疏忽、延误和处理不当所引起的索赔,应由供方负责,供应方赔偿买方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买方要求将条款改为“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请问双方的要求,哪个更可以接受,合同法或解释中的依据是哪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ynom……(上海)
提问时间:2009-07-22 11: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