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这样做合理、可以吗

公司这样做合理、可以吗 我于2015.7月初收到单位的辞退通知书,让我在7.31日的时候做完后不用来上班了,(当初说这个的时候只给了我相关要填写的资料和一张辞退书,上面并没有公司印章),所以我在月底前发相关的工作交接邮件给总经理,但那时候总经理说要我延迟交接时间,直到我手上的工作全部结案才可以走(有相关的邮件),当时我在收到总经理的回复的时候也有问过人事经理,说是上面领导让我延迟交接时间没有什么问题的(有相关邮件),到9.06我手上还有一部分工作没有结案,但是由于现在公司这边经营出了问题,所以打算关掉我们这个部门(我们公司一共分两个部门),现在人事经理找我来谈说是要协商赔偿补偿金的问题,说是当初给的辞退通知书不算,要重新谈过,说要按照现在谈的为基准,请问这样可以吗,我要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10713……(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5-09-06 14: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