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4年多了,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怎么给予补偿啊
应当补偿12个月的工资。
应当补偿。。。。
你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好,经济补偿从2008年开始计算的,无论你和谁签订合同都一样的
应当补偿。。。。
确实现在实务中补偿金就是从08年以后才起算,当然这在理论上是存在争议的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