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帮忙分析下这个案子:劳动争议案
帮忙分析下这个案子:劳动争议案 去年9月我在北京某服务行业性质公司面试入职库房管理岗位,但是公司一直未与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予缴纳任何企业应负担的社会保险,今天1月初公司要求与所有2线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两份双方各一份但企业以拿去找大老板盖公司法人张及公司公章为由始终为能将劳动合同做到双方各人一份,今天7月公司被公安以卖淫嫖娼搜查,并将公司11名员工抓走至今为放人,7月中旬因被公安搜查时上了法制进行时公司原出租合作方要求公司停业,公司以没有收入为由,要求我们离职即自动辞职,我如果要求索赔我的保险、每月超时工作补偿金、为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的双月公司补偿金和公司要求我离职的补偿金,是否可行需要什么相应的证据?
我的工资是进两个月才开始打在银行卡上的,但是我有公司入职时的押金条,公司每个月为向我们出示任何工资条,劳动事实证明我有出库入库单具填写的单据,都是我签字的,不过只有我的签字而且是复印件
请问还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劳动事实呢?以便我取证,还有这样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严冬的红茶(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09-07-17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