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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解除事业单位合同的问题

解除事业单位合同的问题 我朋友是演杂技的,从小在专业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到某杂技团,他在未成年时与单位签了合同,现在想提前解除合同(聘用合同,并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但是单位不允许我朋友继续此行业,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当中约定:“杂技是个特殊行业,为了有效的防止人才外流,若乙方单方面违约,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若违约金由乙方新单位承担,数额为20万元人民币)。” 
我有点想控制人才流动的感觉,合法吗?
还有如果事业单位转企之前合同未到期,转企后可以不履行之前的合同解约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a11bb……(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07-16 16: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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