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事业单位在编试用期辞职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在编试用期辞职问题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学校保管,没有转到医院。现在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1:医院说给他们带来了麻烦需要给他们赔偿,我需要给吗?2:辞职之后我需要医院给我什么手续或者证明吗?这个会给以后工作,学习深造带来影响吗?3:是否在通知医院3天以后不管医院什么态度就可以直接走人呢?4:医院说暂时没有人接班不能走,请问在这情况下我难道不能走吗?5:如果医院态度强硬,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aicai……(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1-26 12:5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