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协议书能否推翻,重新分配房产
房产协议书能否推翻,重新分配房产 家庭房产协议书
一、 宗旨:妥善安排母亲生活,兄弟姐妹和睦相处。
二、 全家房屋分配本着平等、互惠、互谅、互让的原则,求大同存小异,少数服从多数,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三、 经协商后,达成以下四点共识:
第一, 海淀区XX路二号3-5-354号单元住宅二间,由母亲李李与次女张3共同居住并作为遗产各继承一间。其中母亲一间今后由母亲做主分配。如有特殊情况,按如下原则分配,即将来谁与母亲共同居住,谁继承母亲这间房的49%,另外,三个子女各继承17%。
第二, 海淀区XX里18号楼14层1403单元一居室,作为遗产同意有长女张1继承及全权处理。
第三, 海淀区XX路二号3-5-351号住房一间,作为遗产同意由长子张2继承及全权处理。
第四, 海淀区XX路二号4-1-204号住房一间,由次子张4办理拆迁,同意由次子张4继承及全权处理。
四、 今后各居其所,各处房屋的供暖费用等等事宜,均由房屋所有人自行处理。
五、 此协议一式五份,每人各执一份。
六、 此协议经每个人签字后生效。
母亲签字:
长子签字: 长女签字:
次子签字: 次女签字:
日期:2005年6月16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long……(北京)
提问时间:2011-05-14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