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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受到不公平待遇

受到不公平待遇 我和小区保安发生冲突,因我从外地回家车上装有东西,在单元楼门前卸东西的时候保安过来不让停,(出差之前可以停车)最后保安骂我,我推了他一下,他继续辱骂,我就踢了他一脚,保安打电话报警了,110来了把我带到派所,关了我2小时,说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罚了我500元,我感觉很冤枉,请问派所的做法正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yd_77……(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5-08-20 08: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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