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安置--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房屋拆迁安置--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您好!
我们的房子位于山东诸城市中心附近,于2011年3月份拆迁,之后我们一直租赁房子居住,每月获得政府600元住房补贴。期间有4批入住新房的安排,但都没有安排我们,理由是拆迁是按照片区拆的,但是分房却按照村为单位进行,我们村该拆迁批次由于户少,政府安排我们村跟着其他户多的村一起分房子,可是掌握分房主动权的大队书记,却一直先安排他们大队的户分房,将同一批次拆房子的我们搁置一旁,表示2013年10月份的分房批次仍然没有我们的份,先给他们大队的户主分。总结而言,拆房按片区,分房却按村分,实在是不公平!为此我想讨个说法。同时当时签订的分房合同上面没有标注何时入住,以及超出多久时间未入住获得什么赔偿等问题,就此我希望得到法律途径的咨询及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空气质感(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10-15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