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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政府拆迁,本人受到不公平待遇

政府拆迁,本人受到不公平待遇 本人原是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五里牌小区的一名住户(私房),后因政府新区开发得以搬迁。原在签订合同之前,本人想要地基,但开发部工作人员说地基不会给在原来的地基上,只会给在比较偏远的地方,于是本人及妹妹两人(具有两个地基),放弃地基,要的住房。但现在在本人及妹妹的地基上并没有看见原开发部工作人员答应会修建的公路及绿化带,而是与我们在同一新区开发的其余几户人家在修建房屋。于是我觉得我和我妹妹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女士ldx(四川-甘孜)
提问时间:2014-06-2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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