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改名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公司改名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已经在这个公司做了14年,在14年4月份之前一直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方式是银行卡发放、考勤方式打卡、休假方式法定假日。现在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通知。
这个公司三度改名,也改换法人代表,但老板也就是董事长没有换始终是一个人。在14年前公司两度改名,但工龄延续。14年4月到现在又改一次公司名称,并让员工签了民事诉状,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了民事起诉状,并没有要求员工到法院去,而是将已填好的固定格式的起诉状给员工签字按手印。事后公司再把这个协议拿去法院盖章。(请问这个协议是否合法?)14年4月到7月员工签的是内地分厂的合同。14年8月又签的目前公司名称的合同。
现在公司裁员,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没有买的社保(如果依工龄计算,社保应该买了14年,但实际只有11年零8个月).及要求公司补齐去年未依劳动法规定赔偿的部分?
因为这个协议没有一劳动法赔偿,但是当时在公司上班,迫于公司压力,不得不签。
想得到的帮助是,想走法律途径,请一名律师帮忙要求公司补缴没有买的社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山水人家H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8-11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