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地产违约
房地产违约 您好赵律师,我是甘肃白银人,2010年5月我买了白银五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套房子,当时合同上约定的是买七楼(顶层)送38平米的阁楼和上人露台,交房日期定在2010年12月31日。到了2010年年底,房子是盖起来了,但送的阁楼始终没有盖,截止到现在仍留着一个洞,找开发商论理,他们答复是政府不让盖八楼,所以不能盖,我们要求赔偿,他们说按合同规定,退房只能按日以房总价的万分之零点五赔偿,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影(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1-05-05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