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自己交由他人保管的钱 是盗窃吗
甲的盗窃数额是6000元。
盗窃数额是六千
当然是3000元,甲的3000元由谁保管不改变归甲所有的性质。不过由于钱是种类物,甲很难证明该3000元就是自己交给乙保管的钱。如果不能证明,那盗窃数额就是6000.
同意以上分析意见!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