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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什么样的情况算是不签订劳动合同?

什么样的情况算是不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10月与A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因集团战略调整,A公司注销,我被分流至B公司,A公司与B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在A公司时签有两年的劳动合同,到B公司时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一份调动请表,上面有公司领导的签字。这种情况算是劳动法中所说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e7304(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5-0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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