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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普通单据有法律效力?

签订的普通单据有法律效力? 如果乙方在甲方口头承诺“如不满意全额退还所付之订金”的情况下付了订金,但甲方在没有对乙方说明的情况下叫乙方签订了一份定单而订单有一项顾客须知里说:“所付订金概不退还”,请问在乙方不满意甲方的服务下(而且乙方有证人证明甲方有这样的口头承诺而且甲方也签订了一份这样的承诺书但甲方在乙方付钱后就没收了这样的一份承诺书),这样乙方还可以向甲方拿回订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144(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1-05-01 01: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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