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关于单位不签合同不买社保的赔偿问题
关于单位不签合同不买社保的赔偿问题 我从2012年4月入职,现在还在职,算下来应该有3年多3个月,但是在这期间单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只缴纳工伤保险,但是在这期间我以灵活就业自己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且单位没有任何补贴
问题一: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要求单位补缴这期间的社保费用吗?那会不会与我自己购买的相互冲突。
问题二:根据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要赔偿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仲裁法规定仲裁有效期是1年,这1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在入职第二年算还是离职之日算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rc2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8-0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