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有关采暖费的民事问题
有关采暖费的民事问题 请律师帮帮忙啊.最近我家刚收到法院的传票,说是供暖公司把我家给告了,原因如下:在前几年冬天,因为我家温度达不到标准温度,室内的温度才11度左右,所以取暖费我家只交一半钱,因为温度达不到的事经常找供暖公司,可也没给我们解决,就这样过了几年,到了2007年冬天,由于室内温度太低冻的受不了了,我们就不用供暖公司供暖了就改成自己家烧炉子共暖,可是现在又因为钱的事来告我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人家冬天室内温度都18度左右我家就11度,我们还交的钱和人家一样多,供暖也有规定必须要达到标准温度,好象是16度左右把,现在法院给我们15天时间取证,说把当初温度低的证据拿出来,我是想问问您,我都取什么样的证据有用啊,因为从没打过官司啊,当初我家也为了给供暖看看我家的温度,也曾天天记录每天的温度,可是已经过了好几年现在那个记录的表格就剩下半页了,其余的都撕没了,剩下那半页纸还有用吗,我还能取什么证据有用,真的麻烦您了,帮帮我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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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伟良(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09-07-03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