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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这算人身伤害吗???

这算人身伤害吗??? 我弟弟去考准驾证(允许驾驶出租车的一个证),前2次没过第三次去考的时候咨询考官什么时候能考第三次,考官态度极其恶劣我弟顶了句嘴考官就把他叫到走廊里要动手打他,他一起去的朋友去拉架那个考官还把我弟弟朋友也打了,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打的,但是头部左侧有3-4公分的伤口,右侧也有一个口子去医院缝了好几针,还住了好几天的医院。当时就报警了但是派出所说周六周日不出警要周一在来录口供,结果等到周二的时候才来个人随便问问之后就一直没信了。据说对方找了人处理这件事而且我弟弟和他朋友都是小孩所以派出所一直都不积极的处理。昨天去鉴定伤口不够规定的尺寸说事构不成轻伤害,那我们还可以怎么处理这个事呢?难道就这样算了吗?对方就这么风轻云淡一点事也没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525(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4-2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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