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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4年后所做伤残鉴定是否有效

人身伤害4年后所做伤残鉴定是否有效 2006年10月发生斗殴,双方均受伤,2010年12月对方做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2011年4月法院做出判定赔偿对方。
请问:对方所做的伤残鉴定是否有效?法院为什么会支持?所依据的又是哪些法律条文。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门(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4-20 19: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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