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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公共场所妇女性骚扰问题

公共场所妇女性骚扰问题 昨天在舟山普陀街上朋友正在停车,我旁边等着,突然有一男子从后面摸了我的屁股,我当时很气愤,就骂过去,没想到这个男子反而理直气壮的冲过来打我,我一个女人那里打的过这个男人,打了110,到了警察局这个男人很无赖的说要赔什么钱都没有,做了笔录,就没事了,询问了警察说,你要赔偿只有打官司,我很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的解决结果,如果问题都是这样不了了之,那请问要你们警察干什么呢?什么事情都去找律师,都去打官司,干嘛还110???
这个时候一个女人在乎的不是金钱,而且是心里的伤害,为什么这种社会人渣可以这样为所欲为,他那样的无赖无理反而就是无法无天了的理直气壮。
希望得到解决的办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18(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1-04-23 09: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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