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后小孩谁抚养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小孩谁抚养的问题 我想咨询关于离婚后小孩谁抚养的问题。我的一个堂弟,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半年,有一个儿子,5岁。孩子自断奶后一直由在农村的男方的父母和爷爷奶奶抚养,孩子的所有生活费用(除奶粉外)全由男方父母负责,夫妻俩几乎都不拿钱给小孩做生活费。夫妻俩生活在城市,很少回家看孩子,孩子的妈妈更是对孩子不闻不问,就连孩子摔伤都不回老家去看望。现在他们闹离婚有两三年,都因为女方以孩子为要挟,要男方给她三万元,否则孩子她就要抢去抚养(她知道男方的长辈们很看重小孩)。他们夫妻没有任何共同财产。我想问问,男方要给钱给她吗?(本来他们的家庭就不富裕)假如打官司的话,这样的情况孩子会判给谁?女方的父母也出面说男方不出钱他们也要争孩子,身为从没一起生活的外公外婆有什么理由争孩子?身为母亲,除了生育,喂奶之外,后来对小孩的任何事都不过问,没尽到母亲的权利,她有权利争到孩子吗?以孩子为要挟,要男方出钱,这种方法法律是怎么看待的?希望得到雍律师的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mqkx(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1-04-21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