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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的问题 与老公离婚,有1个小孩,1岁多,打算由我抚养。法律规定不抚养小孩的一方每月负担工资的20%--30%,老公每月收入5000,但是这个5000是包括应缴的税和5金及每个季度所发的奖金,(每个季度发的钱是从每个月的工资里面扣,然后放在一起一个季度发一次)请问:工资的20%--30%,是以5000为基数,还是以所有都扣下来之后的工资为基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dh4444(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04-14 15: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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