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再婚后民政局后续协调问题
离婚再婚后民政局后续协调问题 您好,我刚离婚,想咨询您一下,若我还到当地民政局再婚登记,办理人员有法律义务告诉我的新任丈夫说我离异过吗(毕竟该民政局有我的婚史登记),如果我和民政局的人都确定不说,我的新任丈夫会知道吗?我本人到现在还很显年轻,无小孩。总而言之,我不想让我的新任丈夫知道我是再婚的!备注:我的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至今婚姻状况还是“未婚”,我的户口并没有因为当初结婚而从老家转户到前任丈夫这来。以上情况都属实,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答复,诚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Ufa358(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04-13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