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后再婚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再婚的问题 您好,我是广西贵港平南镇人,本人于2009年9月26日和男友办理结婚手续,由于种种原因我俩于第二天2009年9月27日再去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办理登记结婚时候户口本上也没有盖上已婚或离婚的字样,户口还在父母家。我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再婚,和新男友登记结婚时会不会在民政部门的那些资料上显示离婚、再婚的字样?民政部门的资料存档里是不是显示我是离婚的?听说我们贵港是2010年才实行婚姻登记系统全国联网化,那么我在2009年9月的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手续是不是不会在婚姻登记系统全国联网?我和新男友去登记结婚,和领取准生证时用需不需要带上离婚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i1000……(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1-02-25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