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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的后续问题
离婚后的后续问题 我和前妻离婚后好几年了,当时法院宣判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孩子已经10岁了)我每月付给孩子300元的抚养费。我每年都按照判决按时旅行我的义务。但是几年后,女方打电话来说孩子一年生病用了一些钱,要求我支付给他,请问律师,我有义务支付这个费用吗?急急急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ERINYX……(江苏)
提问时间:2011-01-23 09:38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谷友军律师
2011-01-23 09:41
若情况属实,应当支付一半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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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1-01-23 09:43
如果医疗费用较多,你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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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1-23 10:19
你是孩子的父亲,孩子就医的较大的费用你应当承担一部分。如需帮助请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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