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关于合伙经营养老院拆伙纠纷问题
关于合伙经营养老院拆伙纠纷问题 与弟弟合伙经营一个小型养老院,双方50%的投资。工商注册法人为弟弟。因姐姐其它事物缠身。长年委托弟弟开展经营。而近两年由于弟弟每年不再分红给姐姐,经协商同意弟弟拆伙撒出。由姐姐经营仅才不到一个月,弟弟反悔不经协商强行重新入驻养老院开始经营。调节无效,姐姐想起诉至法院,变更自已为养老院经营法人,拿回自已的合法权益,请问题该类情况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走,需提交哪些相交凭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轩窗听雪(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5-07-13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