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伙联营

合伙经营后关于债务的问题

合伙经营后关于债务的问题 2013年3月与黄某合伙经营其厂(法人代表为其妹妹),2013年12月由于黄某以各种理由不去收取外债并无法说明亏损缘由,导致分割。分割协议已明确说明哪些厂家的货款由哪方负责,但黄某拿营业执照复印机及委托书去本应属于我收取货款的厂家,说是他的厂,款项由他收;我到厂家把分割协议复印机、分割清单复印件拿给厂家看,但是厂家怕黄某到他们那里闹事,所以导致货款一直都无法收回,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请律师根据分割协议出具律师函给厂家,要求厂家将货款支付给我?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本人隶属重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iji……(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4-05-16 10:4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