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该情况是否应该解除劳动合同?
该情况是否应该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大连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作,是一名收银员,因朋友借我信用卡消费(当时我在职在视频下拿了朋友给我欠的卡里的钱)参加公司活动中了5000元的购物卡,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原因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利益!奖是朋友抽的,个人所得税是朋友交了,赠奖的工作人员说必须本人上去领,我本人持身份证领了奖,然后把中奖所得给了朋友,但公司还是把我开除了,我查了员工手机没有规定公司人员不得参加公司活动这一条,我可以去劳动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果果0502(辽宁)
提问时间:2011-04-09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