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板拖欠工资加恶意克扣工资
老板拖欠工资加恶意克扣工资 我2015年4月7号至5月19号在上海的一家小公司上班,面试的时候跟老板谈的薪资是试用期3500元,试用期一个月。4月7号开始到公司上班,上了几天后班之后,老板安排我做了与我面试职位不符的工作,于是我就在5月18号提交了辞职报告,第二天我继续去上班,然后老板娘告诉我说你可以不用来了,于是我19号上完班20号就没去了。
这个公司发工资时间规定的是每个月15号到25号之间发上月的工资,我4月份的工资硬是给我拖到了6月3号,当我查询到账金额的时候发现只给我打了1220元,于是我就问老板,然而给我的说法是试用期辞职要扣半个月的工资,说这是公司的规定。说到这里我也就忍了,可我5月份上到了19号也还有工资,今天都7月3号了还没发。
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我现在唯一的证据是工作牌和面试邀请信息,劳动法规定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发2倍工资,我上了一个多月,已经超出一个月了,是不是可以这样要求?最好是能把我上班该得的工资全部要回来。求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n2015(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5-07-04 15:22